基金若投資於大陸地區證券市場以掛牌上市有價證券為限,且投資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10%,但法令有修正者,依修正後之法令規定。新光中國成長基金投資之股票標的包含中國上海A、B股、深圳A、B股、香港國企股、紅籌股及新加坡S股等受惠於中國大陸發展趨勢之公司(目前尚未取得投資中國上海A股及深圳A股之資格)。中國大陸政經情勢發展對本基金之投資報酬有重大影響,投資人於投資前宜審慎評估,相關風險請參閱基金公開說明書。